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晓航  牟金海  申维丰  崔新江  
该问题已关闭

欠条

湖北-荆门 01-24 19:44  悬赏 0  发布者:关于2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好!
  本人在06年给了别人一张25000月息2%的欠条 钱已经在口头协议中还清 追要欠条却以无法找到为由给了收条 收条也只是提到收到***现金多少 可现在他却以没有还清利息为由 继续追讨利息
  问:他有理由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问:他有理由吗?我该怎么办
欠条中的利息款项永久有效吗?在我陆续还款期间 他没有告诉我还应该还多少 利息是多少 本息结算了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4 19:59
如果已经协商好了,已经还清,可以不再支付利息。
回复时间: 2011-01-25 09:23
如果确已经还款,无需再支付任何利息
回复时间: 2011-01-25 10:18
   你主张偿还了债务的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210
浙江 杭州
人气:443138
河南 郑州
人气:53126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29
湖南 长沙
人气:733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