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本人1月20号到江北区观音桥茂业百货上班,2月5号我就辞职了

重庆 03-17 12: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1月20号到江北区观音桥茂业百货上班,2月5号我就辞职了,因为商场楼管总是找各种理由来罚款,最后实在是坐车吃饭都没钱了也交不出罚款了,无奈的情况下我才辞职的,但是公司说我没有提前写辞职报告,剩下的那几天都算旷工,然后我的工资就一直被拖到这个月还没发,我打电话过去问,公司说本来我的工资只有610元,但是旷一罚三,最后结算出来就只有7块钱了!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17 13:17
如没签合同 他的做法就不合理
我的补充: 2015-03-17 13:18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回复时间: 2015-03-17 16:02
您好!单位的做法违法,您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索要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北京东城区
河北保定
河北石家庄
福建厦门
上海徐汇区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650
辽宁 锦州
人气:441164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443
北京 东城区
人气:9779
湖北 襄阳
人气:439638
河北 保定
人气:4165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1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