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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企业更换法人

广东-中山 03-20 12:07  悬赏 20  发布者:lvli10…… 给我留言  回答:(17)
现有ABCD四股东,各出资百分之10 20 30 40,在工商注册一合伙企业。现ABD三股东欲更换C的法人资格,召开过股东大会,C拒绝更换法人,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能否起诉C,如打官司,胜算几成?
问题补充:
注册的是普通合伙企业,如果C拒绝更换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那么ABD三股东可否拿相关的资料直接去工商部部门更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20 17:30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召开股东会议和章程的修改。以股东表决的形式来变更。
其次,依据您的描述来看依据您提供的信息,ABD三个股东所占的股份达到了70%,超过了三分之二。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变更应当超过三分之二,那么您们三个人有权变更了。在召开会议后,通知C就可以了。然后携带表决决议前往登机机关变更备案。
再者,关于股东起诉的问题,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您的额情况不是特别适用。不需要起诉就可以解决问题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 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希望您与C协商,告知其不配合的结果,秉着长期友好合作的目的,和平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履行告知义务,变更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我的补充: 2015-03-20 23:14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85号令发布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于1999年6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修订(国函〔1999〕47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我的补充: 2015-03-20 23:26
对于合伙企业变更法人的话事实上没有这样子明确的说法的。请您花时间参考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199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根据2007年5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变更登记的,应予当场变更登记。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变更登记的决定。予以变更登记的,应当进行变更登记;不予变更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从该条款中看出,合伙企业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不存在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说法。只有执行事物合伙人的说法,执行事物合伙人的身份应该是需要由合伙人书面协议确定的。变更的话,可以协商但诉讼就不行了。
我的补充: 2015-03-20 23:58
关于执行事物合伙人的变更明确的程序规定是没有的只有通过合伙协议入手来操作,这是比较可行的办法。
  第十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所以说执行事物合伙人的变更,实际上应该是合伙协议的变更。需要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来解决的。如果不能协商的,请您仔细看看合伙协议争议解决方式中有无涉及仲裁和诉讼方式约定,如果有的,通过合同约定的诉讼和仲裁方式来变更合伙协议和执行事物合伙人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的,协商也不能的,直接仲裁和诉讼有判决来强制变更是可以的。因为不能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也没有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您不要着急。您还可以提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来处理本案的,换个案由进行诉讼也是可以的。属于强制散伙的方法,解散后在组建。只是程序比较繁琐的。
我的建议是双方协商,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生意上主要是一个经济效益问题吧,这个解决了。问题也就好说了。如果不能的话,以上述的办法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我的补充: 2015-03-21 00:54
第二十五条 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六条 依照前条规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所以说,还有一个就是撤销委托的办法,实施这个办法的前提是合伙协议之前已经约定了执行事物合伙人的,并办理了委托手续的,现在其他人决定撤销的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5-03-20 13:16
你好!一般按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即可,如果C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3-20 14:07
可以召开股东会议,更换法人。
回复时间: 2015-03-20 14:21
首先要确定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为合伙企业,就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只有合伙事务执行人这一称呼。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如果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确定。因此,建议仔细查看公司章程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如果没有规定,依据您提供的信息,ABD三个股东所占的股份达到了70%,超过了三分之二。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变更应当超过三分之二,因此,依照您提供的信息,是可以更换法定代表人的。
回复时间: 2015-03-20 14:25
你好!
首先,可以根据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更换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
其次,证据充足,打官司胜诉几率很大。
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追问或qq或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3-20 14:26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如果你们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
          其次,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再次,如果需要更换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进行变更即可。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的需要,通过章程的安排,选择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只要你们召开股东会进行表决,修改公司章程中约定内容,然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工商登记是法定的公示程序,法定代表人的变动只有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以后才能对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公司是不能以代表权变动有效去主张原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无效的。
          最后,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 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C如果违反规定,侵害公司股东及公司利益的,作为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这个问题不大。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我的补充: 2015-03-20 14:47
附《合伙企业法》相关条文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我的补充: 2015-03-20 20:17
合伙企业变更企业负责人首先要先经过全体投资者同意签署同意的股东会决议,然后向当地工商局或者下属的工商所提交申请,申请所需要的材料下面有写,如果需要模版材料可以在中讯财务官方网站下载或者直接去工商部门领取,办理的流程是按照注册登记的流程几乎差不多的,具体详细流程每个城市不同这里就不给大家列出来了,如果有需要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可以咨询中讯财务官方客户,或者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合伙企业变更需要的材料(变更负责人)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
4、重新签订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出资确认书;
6、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我的补充: 2015-03-20 20:25
本案中,你们其他A\B\D合伙人可以撤销对C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对方不同意也无用。
我的补充: 2015-03-21 09:32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85号令发布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于1999年6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修订(国函〔1999〕47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回复时间: 2015-03-20 15:23
请先明确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问题。
   如果为合伙企业,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要求对方退伙,或者撤销其执行合伙事务资格;
   如果为有限责任公司,请依照公司章程确定如何更换。不过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三人同意更换且股份达70%的话是没有问题的额。
回复时间: 2015-03-20 15:37
按照你们的公司章程执行,开个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胜诉几率大,因为c只占30%的股份。
回复时间: 2015-03-20 20:27
1、如果持股50%以上的股东一致选举聘请新的法定代表人,c是否同意都不影响股东决议的效力;2、不能起诉也无需起诉;3、公司或者企业可以持股东决议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后更换法定代表人名章即可,对内(需要也可以对外)公布股东决议,宣布更换法定代表人停止其行使职权。
回复时间: 2015-03-21 15:24
1、普通合伙企业按你们的合伙协议或章程办理。
2、必要时可以起诉解决的,胜诉几率较大。
回复时间: 2015-03-21 18:11
需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的程序来更换相关人员
回复时间: 2015-03-22 08:13
ABD的股份超过70%,可以在形成决议的基础上到工商部门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
回复时间: 2015-03-22 16:08
首先要确定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为合伙企业,就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只有合伙事务执行人这一称呼。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如果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确定。因此,建议仔细查看公司章程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如果没有规定,依据您提供的信息,ABD三个股东所占的股份达到了70%,超过了三分之二。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变更应当超过三分之二,因此,依照您提供的信息,是可以更换法定代表人的。
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事务执行人即可。
回复时间: 2015-03-23 10:33
看你的公司性质,按公司章程中规定执行,合伙企业,执行合伙协议
回复时间: 2015-03-23 11:58
ABCD开股东大会形成股东会决议,更换法定代表人,办理工商变更,如果C不配合,可以起诉,胜诉没问题。
回复时间: 2015-03-24 09:57
你好,首先看你们的合伙协议如何约定更换执行人的事项,然后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其他股东之间形成同意更换执行人的书面说明,最后拿着书面说明去工商部门办理即可。
回复时间: 2015-03-2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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