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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作为女性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湖南-益阳 03-20 19:48  悬赏 0  发布者:昙花一剑飘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女}与原告(男)1990年登记结婚,结婚以来一直靠我理发维生,我们于1992年6月生育一儿子,但儿子因患骨癌已于2012年初死亡(由于儿子生病,我为了照顾儿子就中断了理发),我由于患有乙肝多年,身体一直不好,子宫切除,已无生育能力,原本想抱养一个,但原告认为非亲生,无血缘关系,就没有抱养,但原告对自己无后代耿耿于怀,经常借故与我发生争吵,在我儿子生病期间(当时我一心一意照顾儿子,没有在意)就欺骗外地女性,说自己未婚,在外面寻找新的伴侣。2012年中旬原告曾起诉法院离婚,但法院认为感情未破裂,未同意离婚。在这期间,我苦口婆心劝原告一起共同生活,但原告干脆不回家,我俩已经分居,自此原告在我毫不知情且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外地女性同居,并生有一小孩,现有一岁多,原告一回家就对我恶语相向,现原告今年又起诉法院离婚,我俩感情已经无法弥合,离婚已经没有退路了,财产情况如下:1、一栋近城郊房屋六层,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价值近150万(含装修),但房屋尚未办房产证(村里国土手续未妥);2、小车一台现值6万。我的问题是如果法院判决离婚,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由于房屋不可分割,原告拿钱不出,我也拿钱不出,而房屋所在地是原告的村里,他们是地头蛇,我以后无法在那儿居住,不知道房屋能不能拍卖?如果不能拿到钱,离婚就没有什么意义了,由于自己没有后代,且未参加社保,身体虚弱,生活无来源,以后不知怎么养老,但我又不想去干预他们。
特请教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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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3-22 17:22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财产一般会平分的。
回复时间: 2015-03-21 18:49
你可以居住在那里,房屋你有一半。我是益阳的,免费为你法律咨询,还可以帮你打官司(电话号码这上面有),还可以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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