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李保忠  齐志龙  
该问题已关闭

遗嘱公证内容

广东-广州 03-21 10:03  悬赏 10  发布者:976265……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妈妈名下有一房产,父亲已不在,只有我和妹妹两个女儿,我妈妈打算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并在公证上注明此房产只留给两个女儿是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现想咨询一下我妈妈另外能否在遗嘱上限定此房产在女儿继承后的使用方式,即此房产只能居住,不能出售或出租。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21 10:11
这是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
追问:

此房产是我父亲过世后才取得的,想问能否在遗嘱中注明子女继承后此房产的用途只能用于居住,不能出租、出售。谢谢!

回复时间: 2015-03-21 10:51
不能,可通过遗嘱排除女婿的共有权。
我的补充: 2015-03-21 10:51
但你父亲无遗嘱,你们所继承的为你们夫妻共有
追问:

此房产是我父亲过世后才取得的,想问能否在遗嘱中注明子女继承后此房产的用途只能用于居住,不能出租、出售。谢谢!

回答:

不能,可通过遗嘱排除女婿的共有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浙江金华
福建厦门
浙江宁波
安徽合肥
山东东营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9698
湖南 长沙
人气:556026
广东 深圳
人气:212694
浙江 金华
人气:22396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54482
山东 菏泽
人气:2470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