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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广东-深圳 04-29 17:22  悬赏 10  发布者:lxfto 给我留言  回答:(3)
企业规章制度上写试用期员工1200/月,试用期内辞职按试用期不合格900底薪计算,没有加班费。

员工有在合同上备注已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并愿意遵守,有签名。
这样公司这条制度合不合法?
问题补充:
试用期不按900底薪算,但是算加班费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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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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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4-29 18:24
关于加班费的约定无效。同时,公司制度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属于无效。
回复时间: 2009-04-29 18:14
劳动者加班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虽然员工在合同上签名了,但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无效。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09-04-30 09:55
没有加班费是不合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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