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亮  吴健弘  高宏图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是保定人氏。我想咨询一下。我原先收受到过法院判决缓刑

河北-保定 03-23 09:4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是保定人氏。我想咨询一下。我原先收受到过法院判决缓刑。在缓刑期间因为打举报电话,与当事人发生口角。又被法院判缓刑,现在有人拿这事说事。我能到什么地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23 11:39
没事的。。。
回复时间: 2015-03-23 20:08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2946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3-25 19:05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浙江嘉兴
河北保定
辽宁沈阳
江苏苏州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4479
河北 保定
人气:175077
浙江 杭州
人气:455349
福建 厦门
人气:139414
江苏 苏州
人气:208106
浙江 嘉兴
人气:1121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