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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起诉离婚

 01-28 10:16  悬赏 0  发布者:xtad13……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邢台 回答:(5)
如果妻子以做生意为名   两三年经常不回家   去年春节也没回家过年  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背这我还借了20多万的外债   我事后才知道【债主来家要的时候我才知道,名字都是她签的】 像这种情况我如果起诉她离婚  我用不用向法院说明这些债务    这些债务都是她个人行为  我有权拒绝偿还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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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1月28日 10时27分
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以及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妻子不能证明该借款用于上述用途,你可不予承担。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8 11:03
属于个人债务,可以拒绝偿还。
回复时间: 2011-01-28 11:07
如果有证据表明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你有权拒绝偿还。
回复时间: 2011-01-28 12:32
如果不是为了共同生活的债务 那么不需要承担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1-28 16:48
非用于共同生活不用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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