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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合同 违约问题

上海-松江区 01-28 11:37  悬赏 20  发布者:sun062…… 给我留言  回答:(5)
卖房合同 违约问题
我是卖方,22日与乙方签订卖房合同,房子总价147.5万,乙方已支付我44万首付款,但27日,中介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国家政策有变化,税费高涨,属于不可控因素,所以合作无效,
我已办银行还款预约,而且因卖房也耽误了自己很多时间,而且我已看中老家房产,正打算这几天定下老家的房子,如果他违约,我就买不到老家的房子了。
所以我想咨询,1,合同是否真的已经无效?
              2,这属于对方违约吗?
              3,如果是对方违约,我可以拿到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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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28 13:53
国家政策有变化是在二套房首付变更以及买房人购房条件变化,与税费无关。故要看具体原因才能确定合同的效力。
回复时间: 2011-01-28 11:52
您好!合同是有效的,至于违约金问题需要带上合同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1-28 12:52
1、房屋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后合法有效,税费调整并不成为合同无效的理由,更不可因此解除买卖合同;
2、若对方因此要求解除合同,若合同条款对此类情况可解除合同未作约定的,可认为对方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向其主张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1-01-28 15:30
合同有效的,你可以追究对方违约金的。
回复时间: 2011-01-29 22:57
合同并非无效,对方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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