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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后再进行交易

上海-普陀区 01-28 15:57  悬赏 0  发布者:cherry…… 给我留言  回答:(4)
之前我们买了一套房子,有我,父亲母亲和老公四个人的名字,目前尚未办理产证。现在父亲不幸去世,我和妈妈继承了爸爸1/4的份额并进行了公证。现在我们想拿着公证书去办产证,出来的就是有3个人名字的产证。同时,我们3个人想把这套房子出售(未满5年)并已经找到了下家。但是我在在网上看到有说遗产继承再交易要付20%的个税,这样的话我肯定赔本卖房了,请问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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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28 19:35
继承房屋后再出售的,应依法交纳个税和营业税。
回复时间: 2011-01-28 16:03
具体请咨询房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1-01-28 16:41
1 税法规定 转让房屋的继承份额,以其转让房屋的收入减除你和原被继承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继承和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你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回复时间: 2011-01-28 18:10
房产交易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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