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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河北 03-25 11:17  悬赏 0  发布者:15903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最近买了一套私人的临街门脸房(该房屋是卖方购买的本单位房屋),位于城区街道,合同已经签了,并且合同上注明‘未办理房产证’,付款方式是分期付款,我已经支付了第一期1.5万元房款,后来得知该房屋没有任何证明,他们单位也没有(是卖方亲口说的),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门牌证,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都没有,只有一张单位给他出具的购房款收据,请问律师这种没有任何产权证明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效吗?能不能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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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25 11:27
合同成立生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因为客观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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