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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共同共有两套房子,若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一套为夫,一套为妻,是否就分别有各自房子的完全产权?

浙江-杭州 03-25 18:39  悬赏 0  发布者:greenw…… 给我留言  回答:(1)
婚内共同共有两套房子,若现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一套为夫,一套为妻,是否就分别有各自房子的完全产权,没有名字的那套就没有权利?
出售或抵押时,也不需对方同意或到场?

这样的婚内互换算销售吗?怎样能按非销售少交些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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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25 19:22
房屋仍然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签订夫妻财产协议进行约定,且房屋过户转让时通常需要另一方签字确认。不视为销售,无需缴纳税费。
追问:

打电话咨询杭州房管局,说确实不需缴纳税费。但变更为单方名字后则为单方产权的房子了,不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请问这是不是因为现在法律有变更了?请问哪个为准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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