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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办行为真的是“合法,合符信访程序的吗?

 03-26 13:38  悬赏 0  发布者:nong79……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重庆 回答:(1)
 我是渝北区龙兴镇寨子村22社社员,2015年1月15日,本人向国家信访局投诉重庆市政府滥用职权,剥夺农民合法权益,违法行政的问题。这个问题本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来回答,可是2015年2月4日本人却接到了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的告知书,被告知“你反映的问题,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属于不予受理的第8类情况。即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请向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提出。”这明显就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踢皮球,人民政府不处理人民信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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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本人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投诉此事,得到的回复如下: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回复:2015-03-03 11:40
  “花和尚打伞”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对信访事件踢皮球”的问题,我们已经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联动律师联系,现回复如下:
  您好,如果您觉得政府的行政行为违法并侵害了您的权益,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政府对信访事件的转办行为,是合法、合符信访程序的,是不可诉的。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联动律师
  2015年3月3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对信访事件的转办行为,是合法、合符信访程序的,是不可诉的吗?望有胆识有正义的律师给以解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3月26日 14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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