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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损害赔偿

广东-广州 01-29 14:42  悬赏 0  发布者:sisi85……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农贸市场买菜时,与老板发生争执,被周围人劝解,我心怀不满,便打电话给我两位朋友,便给两位指认了老板,我躲在了暗处,两位朋友就来到老板面前挑衅与他发还是呢个争吵,便殴打了老板,造成了老板面部外伤与轻微脑震荡,那么这个老板的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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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9 14:50
由你和你纠集的人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你是这案件的组织者,责任更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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