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晓航  邓桂霞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我现在构成敲诈了么?

北京 03-27 23:50  悬赏 0  发布者:hansha……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手机里,有前女友的照片。我只是说照片在我手里实在不方便。我们自行协商好,我把照片删除后,把手机给她,她将以前从我这里借走的笔记本还给我。其间,我把照片发给了对方,然后明确的告诉她照片已经删除,从没有提过钱,只是提到她从我这里借走的笔记本。因为当时笔记本是我买的,价格是4800,她开始答应给我4500块钱,后来她没钱,所以才说把笔记本给我。交易的当天,我本人不在,让朋友去把手机交与对方,交易的过程中,我朋友被派出所抓了。因为我身在外地,没法及时回来。到了晚上,派出所把我朋友放了,但是却把他们口中的“证据”,我的手机,给了报案人。现在已经过去2天了,警察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请问我这样构成敲诈勒索了么?我给派出所打电话,派出所说办案民警没有上班。因为报案人说我手机了有她艳照,才证明我涉及到敲诈,我朋友当时让民警看,说里面什么都没有,警察没有看,却把手机和笔记本都给了报案人,请问这样民警的做法对么?这样的情况下,这个手机还能作为证据了么?因为这个手机可以证明我没有敲诈勒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28 08:02
你好,你如没有威胁对方构不成犯罪,需要帮助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5-03-28 17:07
一般不构成
回复时间: 2015-03-30 15:37
您好,一般不构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176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67
山东 聊城
人气:20035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23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48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1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