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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时股东没有签署公司章程,现在股东有分歧该按照什么规定来处理?

上海-宝山区 03-30 20:59  悬赏 10  发布者:frenzl…… 给我留言  回答:(5)
公司有两个股东,占股分别为51%和49%,在公司注册成立时只签署了股份合作意向书,在办理注册手续时也没有制定专门的公司章程,双方股东更没有在公司章程上签字,均由代办人员代为办理。现在双方股东就公司资金安排问题发生分歧,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决定公司的财务权?双方股东应该以什么规定为依据来处理资金安排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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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30 21:39
可以依据股份大小决定投资决策权
回复时间: 2015-03-30 21:40
应当依据合作意向书来决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3-30 22:15
依据合作意向书、及出资份额来行使权利。
如果根本没有合作基础的话,赶紧解散吧。
回复时间: 2015-03-31 00:59
若无公司章程,则可以参照其它材料,如合作意向书、出资份额等予以行使权利。
若公司无法经营,股东可以提起解散诉讼。

具体情况可来电沟通
回复时间: 2015-03-31 08:37
a.财务权仍然依据公司法和章程来决定。
b.资金安排仍然依据公司法和章程。
股份合作意向书如有违反,承担违约责任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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