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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逾期交房问题

山东-德州 04-01 16:19  悬赏 0  发布者:richar…… 给我留言  回答:(5)
1.2013年在德州瑞华新都汇买了房子,交10万元定金。
2.2014年8月份办理贷款,购房合同两份(开发商一份、银行抵押一份、个人持有合同复印件)。
3.合同约定,15年6月交房子,现在才改到8层,肯定盖不完。
4.逾期交房时间3个月后只有起诉退房吗?
5.只是持有购房合同复印件是否可以起诉呢?
6.胜算有多大?还可以要求多少赔偿?大约需投入多大时间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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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01 16:41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回复时间: 2015-04-02 11:12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5-04-01 16:21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回复时间: 2015-04-01 16:32
你好,需要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合法权益 。
回复时间: 2015-04-01 20:33
1、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时,可以催告开发商在合理的时间内交房,经催告在合理的时间内仍不交房的,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及利息,并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只有合同复印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开庭的时候应当提交原件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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