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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因用奔驰车向担保公司抵押贷款10万3分利息两个月,合同上注明不按时归还利息和本金

四川-成都 04-01 19: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因用奔驰车向担保公司抵押贷款10万3分利息两个月,合同上注明不按时归还利息和本金,除按本息费用总额一倍支付违约金外,还将根据合同约定处置车辆。我打了前两个月利息,然而到期了我因铺面收入不足,一时没有这么多钱偿还本金和利息。就又和担保公司续签了两个月合同,但因我家里有事一时忘记给公司转利息过去,电话号码停机。逾期一个半月后我去取车。但担保公司却说就我车处理了。抵押给了另一个人,我于是和第二个人联系他却说我要取车就给他235000元,因他买了保险换了轮胎。请问我现在想以我借款10万元以及利息另愿多付两万元取回车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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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1 20:16
应当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回复时间: 2015-04-01 21:03
建议你最好是带上合同和律师面谈,这种情况要看你和担保公司中合同如何约定的车辆处置权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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