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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闹事

甘肃 04-01 23:43  悬赏 0  发布者:潇风秋涩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们在路口等红灯,张某喝醉酒上车里闹事,还用非常难听的话骂我们,结果被我弟打了一拳,张某一耳朵响为由住院,花了一万多,现在要求我们赔偿,我们有不给,像这样我们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问题补充:
详细情况:去年腊月二十一,我们途径盐锅峡折达公路路口,正好是红灯,我们就停车等红灯,张某喝醉酒就上了我们的车,他说去盐锅峡,我说我们要去刘家峡,麻烦你下去,张某就说我给你五十,我说不去,他有说给你一百,吧老子送到盐锅峡,然后,他就直接躺在后座椅上了。我就下车去拉他,他脚踢手打,我用手挡着,硬是把他拉下车,他就开始骂人了,《什么操你、、,我日你,,,>》之类的话语,于是我弟下车,就往他脸部打了一拳,有把他撩翻屁股上踏了两脚,他起来之后,就跑进他家的商店,拿出来炒菜用的铁片,往我弟眼前乱耍,我弟就往后退,于是我就上去反手勒住他的脖子往商店里拉,就这么好几个回合,他有开始打起我来了,一巴掌打在我的脸上,我也气坏了,就踏了他两脚,他感觉打不过我们,就躺在车的引擎盖上,正好派出所的民警路过将车停在路边,张某看见警察来了就被他的家人拉近家里了,民警就像我们问起了事情的原由,我们也经过说了一边,还用相机拍了张某车上的迹象,问了电话后让我们先走,说打电话了就到派出所,大概过了四天,张 某以耳朵响为由,住院了,在我们县医院,住了一个月,可能也就花了四千吧,感觉花的少,有跑到兰州住了十天,总共也就一万元,期间好像是正月二十几,派出所的打电话说是要立案,把我俩有叫去问了一下详细情况,后面有叫了一遍,听说现在已经把案例交道了刑警队,我们也问过县医院的大夫,大夫说他就好好的,没啥事,现在正在等待法医鉴定,请问各位律师,1:案的日期怎么算?2:我们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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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2 11:13
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4-01 23:45
根据过错承担各自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4-02 05:31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5-04-02 09:17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按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4-02 18:41
你好,那就只能是走正常法律程序了,让对方做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在来看
回复时间: 2015-04-03 16:45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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