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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2我在广州一家手机店以2280的价格外加刷卡

广东-广州 04-02 14:4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5.3.22我在广州一家手机店以2280的价格外加刷卡手续费20总共2300人民币买了一台电信版小米4,买回来后发现手机电池当天晚上充满电待机到第二天早上没电了,插卡手机没信号,无法连接WiFi,我于当月28下午把手机拿回给店家,并要求店家给我购买手机的发票和退款,店家以手机是电子产品不能退款为由拒绝退款,又以开发票要收税金要求我缴纳税金为由拒绝,于是手机就留着店家检测,店家只同意换机子给我,期间他口头告诉我当月30号可以取手机,后来去到店里被告知没有货,一直到现在四月二号还没有拿到手机,我买手机的时候我问他要发票他说保修一年也一样的。(现在只有一张手机维修存取单,和一张保修单)现在我想退款,请问我过了要求退款的期限了吗,我这样的情况有权利要求退款吗,已经协商了两三次了,我能通过什么途径去维权,还有我还想最后一次和店家协商,我能根据国家那些条款和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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