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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湖南-衡阳 02-04 09:55  悬赏 20  发布者:GPR7168 回答:(1)
我与男友相处半年时登记准备结婚,登记后我辞掉工作去他自己开的复印社跟他一起工作,两个月后他说我俩性格不合要求不结婚了,订婚时他家给3万块彩礼钱,我买了电视冰箱洗衣机,他说彩礼钱不要了,家电也给我,但是要先办离婚手续才给我,我不同意,我俩还没办婚礼,我没有新房钥匙,而且跟他协商不成,如果我找公安备案的开锁去开锁拿回自己的东西违法不?要是经过法律的话那彩礼钱用不用返还?他家装修房子时他妈给买的家具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登记之后两个多月复印社的营业额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登记之后两个多月我们偶尔回新房住,算不算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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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04 10:06
首先,现在你们是合法的夫妻。在登记后复印店的收入为你们共有财产;而新房如果是在登记后买的也是夫妻财产。财力不用全部返还。家具是夫妻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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