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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以隐名股东合伙开公司,现我的显性股东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04-03 12:17  悬赏 0  发布者:chjb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15)
2011年一位朋友是原公司大股东,因公司业务需要增资扩股,邀请我入股。因公司业务与本人从事行业有关,所有以隐名股东方式出资入股。2011年以来基本没有过问公司经营情况,也从未收到一次分红。今年因经济原因跟朋友借钱,朋友说可以,但一直没有汇钱给我。近段时间打他电话通的,但就是不接,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想退股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我持有的证据只有一份隐名股份协议。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4月04日 13时44分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作为朋友公司的实际投资人,在书面或者口头协议中愿意出具委托权限给您朋友,实际股东名册和备案中由您朋友行使权利的。实际上就属于隐名股东了。这是第一步,也是问题的关键,确认股东关系。如果对方承认的,您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最佳的获得全力保证。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可依法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其次,您向您朋友借钱的事情,对方不借款的行为并且逃避责任的,可以看出应该是非常不愿支付的款项的人。对未来您的权益保障造成不确定性。
再者,关于您股东分红的问题。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股东分红权和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对于公司财务的问题,依据第三十四条 【股东的查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所以说您有权查阅公司账目的权利的,并可要求以此分红。

最后,我建议您先协商明确自己的请求,与对方达成一致协议,协商不成的就只能诉讼解决。诉讼还是先打一个确权之诉讼为佳。这样子的手法是最好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我是浙江律师,随时为您服务
我的补充: 2015-04-06 15:04
持有隐名股份协议的,您可以主张确权股东身份然后进行股权转移的。这样子的话,自己的财产损失还有希望弥补。您可以先通知公司内部股东,然后再向外转让的。
您看看如有需要把协议给我看一下,我给您看看有无问题否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3 13:01
因牵涉到隐名股东显名和转让股份以及分红问题,所以事情比较复杂,建议携带相关材料来所详细面谈。
回复时间: 2015-04-03 13:44
1、你应该持相关的证据要求该公司承认你是“隐名股东”是实际的股东;2、该公司不承认,你可以持相关证据起诉公司要求确认股东身份;3、公司承认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了你的股东身份,你可以转让你的股份(公司入股不能退,只能转让),公司应该同意的,不同意,就应该收购你的股份了。
回复时间: 2015-04-03 13:4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作为隐名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只能进行转让,因为公司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因此,您如果要求退股,就涉嫌抽逃出资,这个是法律所禁止的;
        其次,作为隐名股东如果想要维权,您可以先证明自己股东的身份,例如,您跟显名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包括出资情况,从而来证明您的隐名股东身份。
        再次,只要确认了股东资格,你才能行使股东权,包括分红利。另,要确认股东权,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有股权协议,有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有行使股东权的证据,如参加股东会决议,参与公司经营等。如果证据不充分,可以以债权起诉,要求返还债务。
        最后,建议你现在收集你是隐名股东的证据,如你和其他股东签订的协议,出资证据和行使股东权等证据。先找显名股东沟通,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我的补充: 2015-04-05 00:12
您好,关于您持有一份隐名股东的协议,那么协议中是约定了哪些内容,包括出资、分红等问题,包括您的身份问题。
回复时间: 2015-04-03 14:04
你好!
首先,你的隐名股东身份,公司如不承认,你可起诉法院要求确认你股东身份。
其次,根据公司法规定,其他股东如不能以同等价格不收购,你可以转让股份。
最后,关于证据问题,你可以收集入股当面材料,如增资扩股股东会议记录,转账记录,工商登记等。
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疑问可追问或微信或QQ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4-03 14:40
起诉,请求确认你股东身份,建议携带材料去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5-04-03 15:08
这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如果想按正常程序处理的话,可能会涉及两个程序,一是隐名股东显名的问题,如果公司不承认你的股东身份,那么你只能通过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你的股东身份,在这个问题上,你需要证明你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出资关系,一般是出资协议,如果没有的话,可能会比较麻烦。二是转让股权及分红问题,一般股权可以转让给其它股东,如公司不同意转让则应当收购你的股权;其中股权的转让就涉及一个评估价的问题,也就不是原来入股的那些资金了,可能多了也可能少了。
法律上没有退股的概念,股权只能转让给其它股东或由公司收购。
建议您在充分分析你所掌握的证据的基础上,再决定这个案子是属于民间借贷还有股权纠纷的法律关系,鉴于你说的情况,如果加上你的证据可以认定为民间借贷的(也就是公民之间借钱)法律关系,那么你可以要求返还2011年借给他的钱,由于没有约定还钱日期,则可以随时要求返还,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综上,公司效益好,则作为股权加上分红所得肯定更多。
上述分析,最终由你掌握的证据及真实事实决定,请您考虑。

如您满意,请采纳, 如有疑问,请追问。
回复时间: 2015-04-03 17:23
因为你是隐名股东,可以与显名大股东协商,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进行评估,获得退股权益。
回复时间: 2015-04-03 19:13
要通过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4-04 11: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回复时间: 2015-04-04 15:27
1、不能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2、不退股,可以起诉确认股东身份。
回复时间: 2015-04-04 21:24
1、你应该持相关的证据要求该公司承认你是“隐名股东”是实际的股东;2、该公司不承认,你可以持相关证据起诉公司要求确认股东身份;3、公司承认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了你的股东身份,你可以转让你的股份(公司入股不能退,只能转让),公司应该同意的,不同意,就应该收购你的股份了。
回复时间: 2015-04-05 11: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上一条解决的诉讼权利、后一条解决了合同效力。
回复时间: 2015-04-07 14:57
要看协议后才能决定怎么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4-09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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