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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山东-济南 05-03 17:48  悬赏 0  发布者:物我两忘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把人撞伤,我承担了医药费、误工费的!但他额外要很多钱!我无力给他,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我儿子的房子会查封吗?我儿子的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儿子已结婚分家过。我就是给不起他要的钱会有什么后果?
问题补充:
我怎么能让儿子的房产尽快变成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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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5-03 17:54
既然法院已经判决确认,就不仅仅是他额外要钱的问题,是你的法律义务了。你名下的房产,完全是可以用于偿还债务的。
回复时间: 2009-05-03 17:54
首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不是承担医药费,误工费就行的,还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法院既然判决了,以法院判决数字为准,如果对判决有异议,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证据,要求再审。
其次,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即不论内部如何分配,对外而言,房子是你的,可以查封,必要时可以拍卖。
回复时间: 2009-05-03 17:56
你另外还有房屋的话,法院可执行你儿子居住的房产证是你名字的房屋
回复时间: 2009-05-03 18:06
法院是可以拍卖房产的,在法律上房子是你的。
回复时间: 2009-05-03 20:01
案法院判决给付赔偿不就没事了吗。你可以分家或者赠与的名义把房子过户给你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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