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朱学田  陈宇  刘哲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城市更新搬迁补偿我被侵权?

广东-深圳 04-05 05:47  悬赏 0  发布者:135376……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是深圳原农村村民在征范围内一地块本人在没城市化之前用于养殖,后来城市化政府禁止养殖后我把养殖棚地块转租给他人使用,租户觉得我之前的棚舍不够大经我同意改建钢结构房屋 ,现在要搬迁,只赔偿给搭建人.我就什么都没有,找村干部说地是集体所有,村要回收地块  ,问开发商简直当我透明的不理不睬,说由村确权给他们的,我在90年代经村委同意自己开荒的地一直都是我使用,并每月向村委缴纳管理费,现在征收了什么都没有了?请问我是否有权益得到补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5 06:48
是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四川成都
广东茂名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268
湖南 长沙
人气:544366
河南 郑州
人气:531072
山东 临沂
人气:249119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7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