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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02 年8 月因为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新疆-伊犁 04-07 02: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在2002 年8 月因为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我在服刑期间获得过政府的两次减刑奖励 , 并且在2011 年2 月办理假释出狱了。2014 年6 月我的自然刑期已经结束了。现在派出所把我列为重点人员 。因为重点人员的缘故 有些事情无法办理 影响了我的事业。请问派出所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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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7 11:30
重点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基础工作,严禁对外泄露。法律没有规定重点人口的解除期限,由各派出所灵活掌握。一般而言,重点人口不会影响当事人任何活动,只是遇有重大案件发生时,派出所会首先排查重点人口,在日常工作中对重点人口比较留心。因此,如果你不犯案的话,不用顾虑这么多。如果说派出所外泄你作为重点人口以致影响到你的工作生活,你可以向监察部门反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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