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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

云南-大理 02-08 08:30  悬赏 20  发布者:Bhf2337 回答:(4)
我在一个奶粉厂上班任班长2010公司购回一台设备(无国家认定的合格证,我被起诉时才知道)能够去除奶粉(三鹿事件发生时召回的)中的三聚氰胺 ,产出的产品经省出口总局检验合格(案发后公安部门检的)但现在我们被检察院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共同犯罪起诉,我只个打工的,执行领导安排,而且产品合格所以我从来没有认为我的工作有什么不妥,但现在被起诉了,我想咨询一下我究竟有没有罪,如果有,是什么罪,会怎样定刑?我该根据哪些法律依据进行自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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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08 08:37
首先要明确你现在的状态,是被拘留、逮捕、取保候审还是只是被询问做了笔录,不同的状态也能够反映你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一个合法公司的一般职员是不会构成共同犯罪的。
回复时间: 2011-02-08 09:23
你只是一般工作人员,不能与单位构成共同犯罪的,若单位犯罪,应当追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人的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2-08 09:41
  1、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行为。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指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其行政职能,对消耗能源、污染环境、毒副作用大,技术明显落后的产品,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通过发布行政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自某目起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失效、变质产品,指失去了原有的效力,作用,产品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失去了应有价值的产品。

  2、伪造产品产地的行为。指在甲地生产产品,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乙地的地名的质量欺诈行为。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指非法标注他人厂名、厂址标识.或者在产品上编造、捏造不真实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以及在产品上擅自使用他人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行为。

  4、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指在产品、标签、包装上,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方式非法制作、捏造或非法标注质量标识以及擅自使用未被批准的质量标志的行为。质量标识包括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外的认证标志、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免检标识等。

  5、在产品中掺杂、掺假的行为。指生产、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造假,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其结果致使产品中有关物质的成分或者含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6、以假充真的行为。指以此产品冒充其特征,特性等不同的其他产品,或者冒充同一类产品中具有特定质量特征,特性的产品的欺诈行为。

  7、以次充好的行为。指以低档次、低等级产品冒充高档次、高等级产品或者以旧产品冒充新产品的违法行为。

  8、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不合格产品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指以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作为或者充当合格产品。

  注:《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 具备产品当应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说明的除外;

  3、 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05修订)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是该罪的法律规定,因为你是知情人,请仔细对照。
另外,你只是公司职员,履行公司职务,一般不构成犯罪。
若仍有不明之处,可致电本律师,电话18600036239

补充说明如下: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推动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回复时间: 2011-02-09 09:54
必须了解案情,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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