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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续租,没有提前1个月告诉房东需要赔偿损失吗?

安徽-合肥 04-08 09:57  悬赏 0  发布者:dani7 给我留言  回答:(2)
租的房子4月30日到期,4月2日告诉房东不续租了,但是房东说我们没有提前1个月告诉他,要赔偿损失,要我们付2个月的房租。房屋租赁合同上是有这么1条,但是就差2天也算违约吗?由于我们续租过很多次,合同上只有续租起始日,没有终止日。只写着半年一付。这样的合同还有效吗?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不付赔偿金?
合同具体内容:续租时间2014年5月1日起至——年——月——日(没有写具体日期),交租方式半年1付;租赁期满前,乙方是否续租,甲方是否出租,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续租则在合同期满当日结算账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的两倍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做违约赔偿金。
问题补充:
乙方违约则所付押金不退,作违约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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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8 10:13
你好,你们续租了几次,都什么时间
追问:

就我这边就续租过2次,分别是2014.5.1-2.14-10.31和这次。但是这房子我们租了能有3,4年了。

回复时间: 2015-04-08 10:57
如果双方存在违约的情形诉讼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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