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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问题

安徽-蚌埠 02-10 03:40  悬赏 20  发布者:frx6769 回答:(4)
我家有六间房,房卡的名字是我爷爷的,我奶奶在十五年前已经去世了,家里有三个姑姑·都以嫁人,户口已经不在一起,两个叔叔,还有我爸,大叔叔已经给了他三间房,户口也迁了除去,现在还剩3间,都是我爷爷的名字,因为很快要拆迁,大叔叔还想要分房,几个姑姑也要,说这3间房子,还有我奶奶的。我想请问,还有他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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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0 08:48
此六间房如是在你奶奶在世时已经取得的,则此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通常各为一半。你奶奶去世后属她一半的房产应由她的法定继承人(你爷爷和她的子女包括你三个姑姑)平均继承。只要继承人未明确表明放弃继承,则应视为其已接受继承,只是未实际占有应继承的财产罢了。因此 ,你三个姑姑现有权要求实际占有她们应继承份额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2-10 08:56
你的姑姑没有放弃继承权,她们有权要求继承遗产。
回复时间: 2011-02-10 09:15
如果该房属于你爷爷与你奶奶的共同财产,那么你爸爸和你叔叔、姑姑还有你爷爷,可取得你奶奶所属的房产的继承权,即该房二分之一份额,各人的继承份额均等。另外一半,属于你爷爷的。如果此房属于你爷爷的个人财产,那么该房的拆迁款,归你爷爷自己支配,因他还在世,他人无权要求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2-10 20:01
原则上他们有权继承,但也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你爷爷健在,他有权决定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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