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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广东-佛山 02-10 10:12  悬赏 20  发布者:EUj8245 回答:(6)
我和他已登记结婚了,但他离开我到上海炒股,请问他炒股所得的收益算是我和他的夫妻共同财产吗?若我和他离婚,我能得到他的股票证券价值的一半吗?他在上海有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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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0 10:14
算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你可以分得其中的一半

祝顺利
回复时间: 2011-02-10 10:17
属于你们婚姻期间的共同所得,你可以以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2-10 11:37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得一半。
回复时间: 2011-02-10 12:26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进行分割;如果他有第三者,你还可以多少和请求精神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2-10 15:34
既然你们之间已经登记结婚,则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婚姻期间获得收益等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的问题是对方是否仍然以其个人名义购买股票还是以第三者的名义购买股票等,这一点需要您注意。
回复时间: 2011-02-11 16:12
在婚姻期间的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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