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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把宅基地及给了儿子,但是没有办过户手续,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仍然是父亲的名字

甘肃 04-10 21:1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父亲把宅基地及给了儿子,但是没有办过户手续,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仍然是父亲的名字,但父亲写了一个协议书,有两个证明人及父亲儿子都签了字。此协议书的内容是父亲将宅基地给儿子。 父亲九年后又想要回宅基地,能否要回?此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如果父亲死后把宅基地给他人,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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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0 22:25
你好,可以,
回复时间: 2015-04-11 09:21
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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