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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产权确认官司2 头场已经判决 原告败诉!

 04-13 10:56  悬赏 30  发布者:是菁菁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头场官司已经判决,原告败诉!驳回原告的2分之1产权分额的诉求。
大致一审的内容如下:
   原告要求其应享有一半的产权,原告出示了分房时的房屋受配单,该受配单上受配人员写着:二人!(没有名字)受配单上的受配人写着我一个人名字。
   我方出示了动迁组的大协议和家庭内部协议,(关键点! 家庭内部协议明确了涉案房屋的产权人为我,动迁组也是依照这份协议帮我办理的产权证,原告在这份协议中为安置对象,双方签字)同时请出证人出庭证明原告当时是在场的并知晓此事,我方主张是原告要求其老公代签这份协议的,这种代签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应当由原告负责。(证人是我们的大伯,大伯当时在场并把大家签好的内部协议交给动迁组的。)
一审内容大致如上:

现在原告又上诉!

1,我想请问原告在无新的证据的前题下,同时仍然不能完成一审当中法庭提出的要求《原告举证,这个签字不是你老公代签,如不能举证原告将承担拒证不利的后果》,原告的上诉胜率是多大?
2,我方又应该注意些什么?
问题补充:
一审原告的主张是,她从不知晓有此家庭内部协议书,也没有签过字。当时也没有在场!
家庭内部协议书上的签名,是原告老公签属原告的名字。(就是代签名行为)
一审判决时,法庭提到 当时分房协家庭内部协议时,原告与原告的老公是恋爱关系,分房后一年,双方结婚成为夫妻,法庭认为原告说不知道家庭内部协议,并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要求其老公代签的说法,是不符合常理的。所以宣判不支持原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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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闸北区]
  • 韦云律师
  • 电话:13801694259
  • 49004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4月13日 11时16分
如果对方没有新理由新证据,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3 13:18
1、原告没有提供新证据情况,其胜率不大。

2、诉讼注意事项较多,建议委托律师应诉维权。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4-13 14:09
对方没有新理由新证据,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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