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毕丽荣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村委会成员因公疾病死亡属于什么,怎么打官司

山东-德州 04-13 17:13  悬赏 5  发布者:zq1987……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爱人于2014年6月8日在为完成龙门办事处安排的一事一议工作任务时,由于天气极度闷热,骤降大雨,在工作期间过度劳累突发疾病去世的。当天2:30分接到村通知为迎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完成龙门办事处交代的维修道路、清除杂草和为树木刷漆的任务工作,大约3:00钟同村委会成员一同到达张家仓,组织协调村民完成各组的分配任务。此时天气越来越闷热,气压慢慢降低,后来雨一直不停,大家纷纷返回,待赶到电动车存放处,张建国同志发现他已经躺在电动车后座上不动了,大家见况急忙将他送往医院,由于发现不及时,在去医院的路上人已经不行了。他作为村干部,干好这项工作理所应当,但是他在离开家门时还好好的,没有任何身体不适,也没有心脏病史,前几天刚检查了身体(有检查结果为证)。在工作岗位上,他突然走了,一句话也没留下,留下的只是现场工作人员的遗憾和家人的伤心、悲痛。我和孩子赶到医院时,人已经凉了。我爱人是村委会干部、是集体单位在职人员,就有关问题家人翻阅了相关法律条文,也咨询过法律人士,我爱人是倒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这属于工伤死亡,可是事发后办事处领导无一人来处理此事,连一句慰问的话都没有,家人感到悲痛伤心,后来我们请了律师向劳动局提起工伤认定,期间消耗了半年多的时间,龙门办事处不承认村委会成员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理由是村干部是农村户口无法认定工伤,也找过龙门办事处和村委会,都是相互推脱,无人出面解决,现在将近一年的时间仍未解决,难道一句构不成工伤,为公办事死亡就没有人管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上海黄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1431
山东 临沂
人气:24924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581
河北 保定
人气:161708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0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3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