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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交接工作确认无误辞职,后称交接的工作有误需负法律责任吗

黑龙江-哈尔滨 02-12 06:22  悬赏 10  发布者:hBH3860 回答:(1)
工作职位是会计兼库管员,有试用期合同3个月,工作26天后经老板同意辞职。交接完工作,老板确认无误后辞职。但并没有递交辞职信和解除试用期合同。辞职一个月后(春节期间),老板称之前交接的工作出现错误,称劳动合同仍没有解除,仍有效。现要求回公司处理他所谓的交接工作出现的错误,如果不交接要求我负法律责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有义务回去交接工作吗(因为身处外地)。如若不然,需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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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2-12 07:19
是否出现差错以证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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