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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以领导旅游不知道何时回来为由迟迟不退还意向金,

浙江-杭州 04-15 23:06  悬赏 20  发布者:emma_h…… 给我留言  回答:(3)
半个月前看中一家楼盘的房子,售房小姐说,房子很紧张只有一套有很多客户有意向要买,如果我们真心想要买可以先交二万元的意向金再签一个购房意向书,给我们一个晚上时间考虑,第二天再去确定是否要买,如果不买可以将意向金退回。我们家人商量后还是先放弃,第二天就去办理退意向金,售房小姐拿走了我们的意向书,说公司需要走流程钱要过些天返还到当时扣款的那张银行卡上,我们也就傻乎乎的空手人走了。事隔一周后电话问售房小姐钱何时到账,对方说走流程还要些天,现在半个月过去了,对方说领导旅游去了,要等领导回来才行,哪天回不知道。现在问题是意向书也还给他们了,他们什么条子也没给我们,手上除了当初扣款的回单在,其他啥依据都没了。
    想请教下,我该如何做才能要回我的意向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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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6 10:29
可以起诉要求
回复时间: 2015-04-16 10:47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回复时间: 2015-04-16 08:34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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