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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因疯闹被轿车压了脚有要求赔偿的权利吗?

辽宁-丹东 04-16 14:12  悬赏 0  发布者:xiaosh…… 给我留言  回答:(2)
十三周岁青少年在马路上和同学疯闹,没注意身后有车,在倒退的过程中,车的后轮压过孩子右脚踝,经检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肇事司机认为是孩子的全责,不愿意赔偿医疗检查费,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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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6 14:16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4-16 15:21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可以到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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