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丁云龙  陈宇  申维丰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反应长春市宽平大桥老电影城违规建筑,利民农贸市场

吉林-长春 04-20 09:47  悬赏 0  发布者:王轻轻啊 给我留言  回答:(1)
获悉巡视组已到达长春的消息,我们甚是欢喜,因为,长春净月开发区汽车文化园管理局(下称“管理局”)人员腐败及相关部门不作为的行为,不仅导致国有资产损失严重,也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及正常经营。虽经我公司多方反映、上访,但多年来都未得到解决,对此,希望巡视组给予高度关注。现将相关情况反映如下:

一、管理局领导及工作人员生活腐败,存在索贿受贿现象。
管理局现有领导及工作人员共7人,该7人整天无所事事,不务正业,每年喝掉白酒就价值十余万元,其他吃喝费用更是消耗一百余万元。而管理局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工资每月仅      元,根本无力支撑其高额的消费,试问这笔费用从何而来?

二、管理局低价出租国有资产的行为,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长春利民农贸综合市场(下称“利民市场”)登记注册于1998年9月28日,由原长春电影城管理局投资150万元建设,位于长春市宽平大桥(原长春电影城院内),占地面积约     万平方米,系国有企业。自2000年起,利民市场年收入可达300万元以上,至2006年,年收入高达500万元以上。2007年3月,长春净月开发区汽车文化园管理局无故将其低价出租给黄秀娟,每月仅收取1万元管理费。直至2013年4月,管理局决定不再与黄秀娟续签合同,但黄秀娟拒不撤出,管理局也未采取其他措施,放任其继续使用。至今黄秀娟仍在经营利民市场。管理局及黄秀娟的上述行为,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黄秀娟在长春市宽平大桥(原长春电影城院内)的建筑属违法建筑。
自2013年6月起,黄秀娟在原长春电影城院内建设3000余平方米建筑作市场使用。2013年10月,长春市城乡规划局向利民市场下发长规罚决净字(2013)第0115、0116、0117、0118号《长春市规划局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述建筑为违法建筑为违法建筑,并责令其限期拆除。

四、黄秀娟所建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周边消防安全,已造成严重的火灾事故。
2014年6月3日,黄秀娟违法所建的利民市场清洁工宿舍发生火灾,除绿园区、汽车产业开发区消防队上百名消防战士参加救援、动用近20辆消防车外,还用掉我公司自备消防水池储备水60吨,96个8公斤灭火器和9个36公斤灭火器。最终导致我公司建筑物300多平方米过火,物质损失上百万元。净月消防大队于2014年11月17日到我公司及利民市场现场办公,并作出情况纪要,纪要中明确记载我公司与利民市场消防通道堵塞不规范。要求必须在建筑物周围留出四米消防通道,四周形成环路通道,立即拆除和清除房屋边界4米以内的一切障碍物,保障消防车顺利出入,以便发生火灾及危险时实施紧急抢险救援。黄秀娟所建违法建筑影响了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也造成了火灾的隐患存在,已经引起的火灾造成严重损失。

五、黄秀娟的私搭乱建行为严重影响我公司正常经营,给我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我公司与利民市场相邻,黄秀娟的违法建筑正搭建在我公司与利民市场之间,这些建筑物严重影响我公司安全通道及门面。同时,由于对使用这些违法建筑的商贩缺乏管理,垃圾随处可见,严重影响了市场环境和卫生。由此,导致我公司日常经营严重受阻,给我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六、从2013年至今,我公司多方反映、上访,但上述违法建筑尚未拆除,诸多隐患仍然存在。
针对上述违法建筑及其引起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我公司多次到吉林省政府信访局上访、向长春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净月开发区政府反映情况,但得到的答复仅有长春市规划局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及净月消防大队的办公情况纪要,实质问题并未得到解决。甚至在上述违法建筑已导致发生严重火灾的情况下,仍然没有任何行政部门出面解决上述问题,致使我公司及利民市场现在仍存在安全隐患,广大业主也整天提心吊胆,无心经营。

综上所述,管理局领导及工作人员生活腐败、不务正业,放任黄秀娟占用国有资产。同时,黄秀娟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及日常经营,并易导致火灾发生,虽然我公司多方反映,但至今未得到解决。针对上述情况,恳请巡视组给予重视。

                        长春市未来闲置物品市场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0 10:26
可以投诉和反映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西 赣州
人气:153
浙江 杭州
人气:442935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