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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是否享有房产继承权

山西-太原 02-14 12:26  悬赏 5  发布者:wKQ254 回答:(2)
继母有一个儿子,已成年.但不知道有无相互抚养,至于我生父与继母的儿子是否相互抚养也不知.我与生父继母三人同生活,继母儿子另外生活.在我看来,他们之间没有来往.我想问如果继母在世时,刚搬进的新房,继母是否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产权直接写成继母儿子的名字,直接留给她的儿子部分产权?或者在继母过世后,能否将部分产权让她儿子继承?我能否在生父同意的情况下,书面写一份此房产权除我\生父\继母外的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居住,此房唯一继承人只有我这样一份公证函并加以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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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4 12:34
问题很含糊。房产是谁的名字?是父母婚前还是婚后财产?若是婚后财产,继母或者你父亲都无权一人处置全部份额。

继母有权处置自己名下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都可以,即使无遗嘱,继母名下的财产,其子依然有法定继承权的。

至于你父亲名下的财产,你父亲有自行处置的权利。
若房产无你名字,你自然是无权处置的,除非你父亲写下遗嘱指定财产由你继承,但继母名下的财产,你父亲无权处置。
回复时间: 2011-02-14 13:07
产权人有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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