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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离婚有利吗?

河北 02-14 13:02  悬赏 0  发布者:Jqj3710 回答:(7)
女方是河北廊坊人,南方是陕西人,几年前两人在陕西在没有户口本只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在白河县城把办理结婚证,当时民政局不给办但是男方有亲戚托关系就这样给办了。两年后两人感情不和要离婚,可是男方拖着不办还说他们单方就能办得了在白河,女方就相信了。到现在男方给女方打电话说把离婚协议寄到女方叫女方当事人签字后在连同女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同邮到男方,由男方一人去陕西白河民政局办理离婚,我想请问一下这样做可以正常离婚吗?对女方有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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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4 14:51
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2-14 13:0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否则是不能离婚的,因此,建议你慎重对待,亲自去办理离婚,并就婚后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约定明确。
回复时间: 2011-02-14 13:19
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2-14 14:43
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2-14 15:17
如果有财产的情况下,肯定是无利的
回复时间: 2011-02-14 15:32
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2-14 16:06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时到民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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