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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了第三者,要离婚,我该如何维权。

福建-南平 02-14 21:37  悬赏 0  发布者:simple……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妻子结婚好多年了。有了一个4岁大的女儿。去年,为了补贴家用,妻子去了新加坡投靠了他亲戚,在那开始工作。可是,这次回来,妻子却说要和我离婚,原因是她有了外遇。   
   经过协商后,妻子还是执意离婚,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她通过诉讼的手段,要求离婚。今天我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没有固定的工作,靠打零工维持家用。妻子也没有正式的单位。
   我现在担心的是,他会不会因为我没有稳定的工作,夺走我和女儿的抚养权。我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们夫妻有一套共同的房子,这供房的钱以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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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4 21:42
积极应诉并不同意离婚。
回复时间: 2011-02-14 22:04
你可以提供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坚决不离。
回复时间: 2011-02-15 13:48
双方最好先好好协商下,要是能和好就没有离婚的必要的。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如果你们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很是关键,要是能对小孩、财产以及你们的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就可处理离婚了。要是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要是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的可能,一般就会判离了;如果一审判决不离,那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同时,如果双方都要孩子,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也要履行抚养权,抚养费至少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岁;如果十八岁以后孩子还继续读书,则抚养费可给可不给。离婚案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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