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工程建筑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施工方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呢

山西-运城 04-22 11:22  悬赏 0  发布者:myzlm8……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0月份经过中间人介绍我们和一个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个施工协议书,现在还未进行正式的招投标,目前施工进度已到6层封顶,建设方该进行付款了。由于签订合同时甲方屡次改合同,在最后签订的合同上我们没有注意有这么一条是“发包简要和主材价格及施工管理规定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我们签合同时,发包方并未提供发包简要,也没有提及发包简要的事情,我们也没有领取。现在该付工程款了,却以发包简要中有提及只付50%工程款另外50%全部以房顶款来说。我们施工方到现在都没见到过发包简要,如果真要顶50%的房子的话这个工程我们就干不下去了,资金根本周转不过来。请问这种情况下作为施工方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能不能看成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另外,如果我们提出发包方现在给出的发包简要中的内容与我们当时看到的内容完全不一致,因为当时建设方并没有给我们看发包简要,双方也没有就发包简要进行讨论并进行签字确认。这样的话如果进入法律程序法院是否会支持我们的说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514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29
安徽 合肥
人气:283578
广东 深圳
人气:20910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3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