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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有不妥之处吗?

天津-蓟州区 02-15 14:09  悬赏 0  发布者:森琳琳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现承诺在工作中由本人签字的欠款销售六联单(标注“欠款由本人结”),公司可予以欠款发货 ,并在安装后5日内由本人结清。如未追回,对公司造成所有损失均由本人承担,可从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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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2-15 16:36
自愿签订的,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1-02-16 05:11
原则上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1-02-15 14:47
此上标注是你个人所写还是公司所有销售联单上本就有,若是本来就有,那么此条款无效
回复时间: 2011-02-15 15:01
肯定不妥当。可以通过信誉评估,由公司审核,然后对客户授予一定的欠款信誉额度。这样你的回款风险就会低。至于追要货款,是需要销售人员积极追要的。但要求你写承诺书相对来说你承担的风险就大了。
回复时间: 2011-02-15 22:15
如果是自愿签署,有效。但对你个人肯定不利。相当于你给欠款单位做了担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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