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合伙联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和两个朋友合伙,合伙人见利忘义,把有钱赚的项目转到他们俩之前注册的公司做,分红的时候否认这个项目与我

江西-赣州 04-22 20:38  悬赏 0  发布者:elly19…… 给我留言  回答:(1)
和两个朋友合伙开公司,在公司章程上有注明各自的股份比例,我是40%,他们各30%,但法人写的不是我,我只任监理。在此之前他们俩还另注册了一家同性质公司,年前接了一场活动,因为我们新开的公司还没有办好对公帐号,所以就用了他们两之前的公司名与客户签了合同,并且客人把活动款项打入了他们两的公司的对公帐号里。现在这两个合伙人不愿意分这个活动的利润,否认那笔款项与我们三个成立的公司有关。活动的执行都是我执行的,与第三方供应商所签的合同公司名是他们两的公司名称,代理人是我的名字。这种情况如果通过法律程序,我能分取这个活动的利润吗?
问题补充:
现在我们处于拆伙状态,我想争取公司名字,但法人不同意。注销公司名字,法人也不同意,但他们又不愿花钱收购我手上的40%的股份,现在就这样拖着也不解决,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2 21:00
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红利。但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系借用其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河北张家口
广东深圳
辽宁沈阳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74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3640
重庆 渝中
人气:396742
广东 东莞
人气:385774
河北 张家口
人气:947
广东 深圳
人气:20821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