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林  吴亮  毕丽荣  陈宇  汪克强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儿子,女方与儿子共同居住,我是否可以持有钥匙以方便探望

重庆 04-23 07:57  悬赏 0  发布者:cqzjsy……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与妻子协议离婚,约定房产过户给儿子,女方有居住权,我可到儿子居住地探望,我是否有权继续保留房屋钥匙。另,儿子明年就18岁了,儿子成年后,我是否可要求持有钥匙,说明一点,我并非想要居住权,只是为了方便看望儿子,如果儿子同意,前妻是否有权干预。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3 08:23
你前妻是儿子财产的管理人,如你前妻不同意,你不得使用该房屋钥匙。
回复时间: 2015-04-23 08:39
有权探望
回复时间: 2015-04-23 09:21
由产权人决定
回复时间: 2015-04-23 16:50
您好,只要房主同意您持有钥匙,您当然可以继续持有房屋钥匙。
回复时间: 2015-04-23 19:46
房子过户给您儿子,他是户主,由他决定
回复时间: 2015-04-23 21:07
你好,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上海静安区
浙江嘉兴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428773
浙江 杭州
人气:102227
湖北 潜江
人气:24684
广东 广州
人气:4092182
湖北 襄阳
人气:491447
河北 保定
人气:2919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