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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儿子,女方与儿子共同居住,我是否可以持有钥匙以方便探望

重庆 04-23 07:57  悬赏 0  发布者:cqzjsy……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与妻子协议离婚,约定房产过户给儿子,女方有居住权,我可到儿子居住地探望,我是否有权继续保留房屋钥匙。另,儿子明年就18岁了,儿子成年后,我是否可要求持有钥匙,说明一点,我并非想要居住权,只是为了方便看望儿子,如果儿子同意,前妻是否有权干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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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23 09:21
由产权人决定
回复时间: 2015-04-23 08:23
你前妻是儿子财产的管理人,如你前妻不同意,你不得使用该房屋钥匙。
回复时间: 2015-04-23 08:39
有权探望
回复时间: 2015-04-23 16:50
您好,只要房主同意您持有钥匙,您当然可以继续持有房屋钥匙。
回复时间: 2015-04-23 19:46
房子过户给您儿子,他是户主,由他决定
回复时间: 2015-04-23 21:07
你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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