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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与居住权的关系

 02-16 15:00  悬赏 40  发布者:dding6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徐汇区 回答:(5)
请问有户口就代表有居住权吗?
房子是爷爷厂里的公房,在爷爷和奶奶的授意下,于2000年,由我母亲购买为产权房,产权证登记的名字是我母亲的,户主也是我母亲。有爷爷、奶奶、母亲、父亲、我,五人居住。2003年,由于我姨妈离异,户口没有地方落,就和我母亲协商,暂时落在我家,一旦她购房立即迁出。当时在派出所立下这样的字据。 此时房子增加姨妈一人,即有六人居住。 母亲从未收过租金,姨妈也至今未购房。 现今,爷爷已去世,姨妈仍和我们同住。 请问姨妈是否享有这套房子的居住权?如果我们现在卖掉这套房子,再买的房子条件不足以再让姨妈和我们同住,姨妈是否有权要求我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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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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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2月16日 09时51分
您好!(1)不享有居住权,
      (2)没有权利要求补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6 07:34
如果她居住在此,可能会成为安置对象;如果卖房,她无权享受;但根据你的情况,因为是爷爷厂公房,可能要给她小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2-16 10:31
你姨妈没有居住权!但要让她户口迁出是有麻烦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2-16 15:08
你好,
1、私房中的户口与居住权无关;
2、你们卖掉房子后可以不给你姨妈提供住处,也不需要给她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2-19 15:31
1、居住权是没有的。
2、再买的房子可以不提供你姨妈居住,也不需要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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