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蒙彦军  申维丰  高庆强  
该问题已关闭

19岁高中生在学校被打 不但不承担责任 却说要将学生开除 学校是不是犯法了?

黑龙江-绥化 04-24 16:57  悬赏 5  发布者:xxx777…… 给我留言  回答:(2)
各位律师:

    请问,19岁的高中生在学校晚自习期间,同班同学叫其至卫生间上厕所,并不知道有人要打架,结果被其他年级同学叫来的社会人员,以刀砍伤,面部毁容,学校是否应该承担管理不当的过失,并承担学生部分医疗费?
    另,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学校不但不承担责任,只是放任公安局调查,同时要将伤人方及受害人都开除,是不是有侵犯了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综上,该学校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
     谢谢,辛苦!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4 17:02
学校无权开除受害学生,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您好!
首先感谢您的回答,这种情况学校在上课时间放任社会人员入校,导致这样的问题,管理上没有责任么?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么再管理上的过失从法律上该如何弥补呢?

回答:

学校即使有过失,也只是个改进的问题,要求学校赔偿没有依据。

回复时间: 2015-04-24 18:55
你好,学校无权开除受害学生,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00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6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1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7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