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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雇员工

广东-广州 04-24 23:27  悬赏 0  发布者:holdth…… 给我留言  回答:(2)
公司解雇员工,我入职三年多,一开始入职是集团下面的一家子公司,去年年底公司要求我们填写离职申请单,然后又给我们签订了新的子公司劳动合同,那么现在公司解雇,赔偿金是按照入职之日计算起还是新合同签订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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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4 23:29
入职之日
追问:

公司说只能按我们新签订的合同来计算我们的赔偿,还不包括本身的福利、电脑补助。按照新合同只有半个月的补助,这样是不是违法?

回答:

违法,。。

回复时间: 2015-04-25 06:30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追问:

对,我没有违法公司规定,公司要解除我们的合同,说给些补偿,只是口头说下,也没有书面通知我们,这种情况赔偿是否按照N+1模式赔偿,比如我入职三年,就是4个月赔偿,而这4个月的赔偿包括每个月的电脑补助、福利等?

回答:

6个月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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