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保忠  陈建新  朱建宇  吴亮  
该问题已关闭

为什么我的第二次起诉离婚判不离?

上海 02-16 14:00  悬赏 0  发布者:719229……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与2010年5月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半年后我与2010年12月底第二次起诉离婚,2011年1月25日开庭,与2011年2月11日法院以感情还未破裂判不离。
为了离婚我从2010年3月从家里搬出,两人开始了分居生活,至今已经快一年了。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这期间我们没有一起吃过饭,即使打电话也是我要接孩子出去玩,才联系的,但是为什么法院还是以“感情没有破裂”为由判不离?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是判离得的吗?”
还有我想上诉,应该怎么操作?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6 14:15
应该是你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真是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事实不清你可以上诉。建议在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2-16 14:48
并非第二次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关键是看夫妻关系是否破裂,如果你仍坚持离婚,可以上诉或六个月后再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2-16 15:12
你好,
1、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并不必然会判离婚,还是要综合考虑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2、若你不服,可以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或者等六个月满后再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2-16 15:17
1、可以继续起诉离婚;
2、是否有财产分割存在问题,财产分割协商处理好后,有利于更快的离婚。
回复时间: 2011-02-16 15:30
可以继续起诉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贵州六盘水
广东深圳
辽宁沈阳
福建厦门
浙江嘉兴
江苏无锡
广东潮州
辽宁沈阳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贵州 六盘水
人气:11553
湖北 襄阳
人气:491368
广东 深圳
人气:146299
广东 广州
人气:40920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