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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

江苏-苏州 04-26 14:29  悬赏 25  发布者:137718……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和我爱人在09年未婚生育一孩子,当时我们两人都没有达到年龄。当时女方已经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已经上好户口,现在想迁移孩子户口。去女方计生委复印票据时,女方计生委说当时只是女方单方征收,男方未征收。而且票据上只有女方名字。请问我需要缴纳罚款吗?本人和爱人都是苏州的,请问还需要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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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26 14:30
需要缴纳
追问:

这样是不是违背一事不二罚的原则,是我单方面在缴纳还是在女方的基础上再补缴,如果不迁户口是不是就可以不罚了

回复时间: 2015-04-26 14:32
你好,是需要交纳的
追问:

这样是不是违背一事不二罚的原则,是我单方面在缴纳还是在女方的基础上再补缴,如果不迁户口是不是就可以不罚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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