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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

上海-徐汇区 04-26 14:45  悬赏 0  发布者:老祢祢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和对方共同拥有一套房子价值280W,最近在打官司,判决书下来了,按判决比例对方分79W,我分201W,双方均不同意共同居住,但对方拥有优先购买权,3个月为期限,不然进行赔偿,在双方沟通情况下,对方要我们出150W来买这套房子,不然就卖了这套房子给我们201W,请问对方这样做可以吗?我们是不同意一起居住,但是想以判决79W来买下对方拥有的比例,对方可以在3个月里面动这套房子,卖掉这套房子给我们201W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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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26 15:03
协商处理,不成就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4-26 16:30
你可以出79万给对方,房子归你。也可以让对方出201万给你,房子归对方。
或者出售后,分割房款。
回复时间: 2015-04-26 16:47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5-04-26 19:59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回复时间: 2015-04-26 22:10
卖房子需要你同意才行。而且你也有优先购买权。
回复时间: 2015-04-26 22:28
对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对方在3个月期限内不购买,你就有权支付79W给对方购买其房屋份额。
回复时间: 2015-04-27 10:37
既已判决,如判决生效,按生效判决执行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5-04-27 11:03
需要依据法院的判决书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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