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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产假

 02-16 20:57  悬赏 0  发布者:HPE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宝鸡 回答:(2)
本人是晚育难产的,休假前公司只批准休90天的产假,而晚育难产45天的假期公司无批准,所以本人到仲裁委投诉,公司称本人无申请自动放弃的,这样本需怎样处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2月16日 23时59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 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2,公司的理由不成立,必要时,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6 21:01
不会的,你申请试试,不同地方处理不一样,一般是支持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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